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12:09:19
为进一步方便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网上办事,市交通运输局推出了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跨省通办”服务,实现道路旅客运输、普通货物运输以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年审及诚信考核等高频事项的“跨省通办”“一网通办”,道路运输高频事项“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第三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第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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