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12:06:08
国有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条件是: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一)协议。(二)招标。(三)拍卖。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九条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国有土地租赁。(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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