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11:56:09
《办法》中规定的“双积分”分别指乘用车企业平均油耗积分和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乘用车企业平均油耗积分是指:企业平均油耗的达标值和实际值之间的差额,与该企业乘用车生产或进口量的乘积。油耗低于达标值便可产生正积分,此标准意在鼓励传统燃油汽车节能。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是指: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实际值与目标值之间的差额。实际值是企业销售新能源车型所对应的积分与其新能源车产量的乘积。对传统能源乘用车年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不满3万辆的乘用车企业,不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达到3万辆以上的,从2019年度开始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12%、14%、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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