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12:10:14
烟台健康证办理地点: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烟台开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芝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牟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十条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制定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计划。第十一条 受检单位应按规定向卫生监督机构提交受检人员名单;并由受检单位负责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第十二条 承担健康检查的单位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确定的受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的应检项目安排健康检查。具体健康检查工作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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