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12:10:57
黄土高原水土流失治理措施有植树种草,增加植被覆盖率;打坝淤地,修建梯田;保塬、护坡、固沟;平整土地,修建水库;小流域综合治理等。主要有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耕作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第二十九条 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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