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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12:11:14
从2014年9月1日起,佛山中心城区正式开始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佛山市政府发布消息,公安部门将在限摩区域主干道、主要出入口通过固定、流动岗点和电子警察,查处摩托车违法上路。对无牌无证、套牌假牌、有多次违法记录或跨区、外市籍等摩托车交通违法,公安部门将予以严查严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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