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11:06:12
1、发包方与承包方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2、建筑工程发包实行以招标为主,直接发包为辅的原则。3、禁止发包方与承包方联合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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