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11:25:48
一、减轻处罚;1、违反海关监管规定。2、行政处罚。3、违反海关监管规定。4、违反海关监管规定。二、从轻处罚;1、违反海关监管规定。2、行政处罚。3、违反海关监管规定。4、违反海关监管规定。三、不予处罚;1、违反海关监管规定。2、行政处罚。3、涉税违规行为。4、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七条 不予行政处罚:(一)在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海关主动披露,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的;(二)在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后向海关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10%以下,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且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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