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11:32:56
武器库(室)设置要求。1、各级公安机关应当设立武器库(室),专门存放储备和在用的武器。市(地)级公安机关的武器库(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县级公安机关的武器库(室)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公安机关一线实战单位应当设置专用枪、弹保险柜。2、武器库(室)要避免临街设立,库(室)必须安装防盗门、铁栅窗。防盗门要符合GB17565-1998《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铁栅窗钢筋直径不少于12毫米,栅杆间距不得超过10厘米。3、武器库(室)的库门必须安装两把符合GA/ T73-94标准并有部级《型式检验报告》和《生产登记批准书》的机械防盗锁。钥匙分别由两人掌管(每人只能掌管其中一把锁的钥匙),其中一人为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打开库门必须两人同时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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