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11:30:54
一、出租房屋地址及用途。出租方将其所有的位于市区的房屋(以下称“该房屋”)在正常状态下出租给承租方使用。如果实际使用人发生变化,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二、房屋面积。该房屋的登记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商品房买卖合同暂定面积)。三、租赁期限。1、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出租方应于年月日以前按房屋现况(该房屋现状及附属设施或配置要求详见附件,该附件作为出租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承租方使用和承租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交付承相方使用。如出租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五日,则每逾期一日按已支付租金的百分之一向承租方支付滞纳金。如出租方逾期超过十日,则视为出租方违约,出租方应退回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和保证金,且承租方有权追究出租方违约责任。四、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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