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11:37:21
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就是大功率的输电线路,在穿越所有权人房屋等其它设施时,必须与所有权人协商并征得所有权人的同意,对于因国家建设无法绕开的大功率线路,也应在征得所有权人同意后通过搬迁补偿等手段解决。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因供电部门是强势群体,电杆等设施又可绕开所有权人设施,所有权人明知架在头顶上的高功率电线.妨碍了自己的生活,影响了自己的健康,但也只能是“望线兴叹”。虽然从法律的角度讲可以走依法维权之路,可是作为老百姓又有几个有能力聘请律师、找鉴定部门认定?就是实施伤害自己的对象,老百姓也根本无从知晓。这就是当下百姓欲哭无泪的现实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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