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11:16:08
碳排放范围1_直接排放:在实体控制范围之内的排放,来源于静止燃烧、移动燃烧、化学或生产过程,或逸出源(非故意释放)。碳排放范围2_间接排放:实体控制之下的耗电量所产生的排放,但发电不是:电力、蒸汽、加热及制冷方面的购买行为。碳排放范围3_其他间接排放:涉及使用生产的产品、员工通勤、差旅等等所产生的排放。通过把排放划分为不同的范围,一个组织机构就能逐步形成自身的全部碳足迹。范围2中终端用户耗电量带来的每一点排放,也许还被算作发电厂的范围1排放。把排放分成不同的范围,有助于确保不会大范围重复计算排放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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