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11:22:08
1、适当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环节。大量、反复申请信息公开行为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条例》在信息公开申请的提交和接收环节,程序设置过于简略。综合考虑其他国家的经验以及广大行政机关的意见,建议为信息公开申请设置一项必要的条件,即“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应当对信息的文号、内容、形成时间、存在状态等识别性要素作必要描述,行政机关认为描述不清晰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补充相关信息,申请人拒绝补充、逾期不补充,或者补充提交的信息不充分的,视为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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