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11:23:01
1、“死刑过重”与“生刑太短”矛盾日益凸显。限制、减少死刑的适用是当前死刑改革的方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经明确提出,要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在当前的反腐败斗争中,也应当十分慎重地适用死刑,防止陷入严刑峻法的误区。另一方面,贪污、受贿罪罪犯通过减刑等途径导致服刑期过短。贪腐官员被判刑后确实存在减刑快、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实际服刑时间偏短等现象。司法实践中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等人性化政策,在违规操作中异化成一些人逍遥法外的通道,严重腐蚀司法公信力、破坏反腐败工作成效,群众对此反映强烈。2、“终身监禁”可能会导致在重大贪污贿赂领域死刑适用大量减少。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