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12:17:05
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这一制度性安排,是今年结构性减税中力度最大的一项政策,预计可在去年减税超过3600亿元基础上,今年再为企业新增减税800亿元。改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清缴核算方式,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上半年的研发费用由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改为当年10月份预缴时即可扣除。法律依据。《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第一条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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