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11:42:22
发放对象和标准;(一)发放对象;1.具有我市户籍、年满8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2.具有我市户籍、年满9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3.驻军部队年满90周岁以上在大连市居住的离退休干部。4.新增对象,从符合条件之日起下月开始发放;死亡对象,从死亡之日起下月开始停发。(二)发放标准;1.80周岁以上的低保老年人,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上浮40%,其中上浮部分的50%为高龄津贴。2.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3.百岁以上的老年人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同。法律依据。《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二、 补贴范围、对象和标准。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发放给具有本市户口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老年人,包括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等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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