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11:40:28
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和信息化的关键期。某种程度上,未保法修订面临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既需要从城镇化趋势出发,突破“清官难断家务事”等传统观念,勇于就留守儿童有关的监护缺位等对症下药,新增委托照护、强制剥夺等制度,方能补齐短板;又要结合信息化趋势,扭转“保护主义”和“技术决定论”等错误观念,在就网络沉迷等规定互联网企业责任时,也专门规定家庭、学校和政府的责任,引导客观理性看待网络保护有关的问题;还要结合科技竞争的国际局势,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理性地规定“网络素养”等制度,提供良好外部环境,确保未成年人在正确认识、合理使用网络的同时,还能掌握相应技能、学有所成,在全球科技创新和竞争领域勇于担当、敢于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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