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11:43:57
2014年原告因主诉“下后牙拔除数十年”于被告处就诊。被告给出的的7颗下牙,即刻植入了种植体。于年底完成种植。术后原告嘴唇青紫、牙周严重渗血、肿胀,经月余症状稍获缓解。2016年始原告牙周出现反复感染,且种植体逐渐暴露,被告予局部用药无效,严重影响种植牙的使用。无奈17年进行第二次手术清除肉芽组织、植入骨粉。术后仍反复出现牙周感染,局部治疗无效最终于2018年2月以及4月份分两次手术取出种植体。原告认为,被告没有严格掌握种植牙的手术适应症而直接选择了不适合原告的ALL-ON-4方案,且手术没有针对原告牙槽骨吸收严重进行对症处理导致原告牙周症状明显而致使感染反复发作且牙龈加速萎缩。同时手术的失败以及盲目拔除下颌剩余的7颗牙齿给原告带来了巨大的身体伤害以及精神创伤。故委托本律师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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