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7:07:38
1.变更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取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与贷款额度比例不超过1:1000”的规定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变更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N倍在15-20之间 ,现暂定为20倍。2.调整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将最低首付款比例规定由“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80%;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50%”调整为“第1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及第2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 ,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第2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且家庭名下已有1套住房的 ,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3.调整房套数认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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