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7:05:09
需要理由才能迁回来。公民因各种原因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以上所指的证明是指。〈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7〉劳改、劳教人员注销户口,持逮捕机关、劳动教养机关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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