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6:32:07
一、大学生住院医疗待遇(包括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大学生住院医疗待遇与居民医保中小学生待遇接轨,并随居民医保中小学生待遇同步调整。具体为:大学生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个人自负2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个人自负2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个人自负40%。二、普通门急诊医疗待遇1.大学生校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各院校按不低于90%支付,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2.校外门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居民医保中小学生门急诊待遇支付,并随居民医保中小学生待遇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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