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6:38:02
北京积分落户职住区域加分政策为从2017年1月1日起申请人居住地有城六区转移到其他区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城六区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法律依据】。《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 第十三条 积分指标解释。(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指申请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各类用人单位就业,且实际就业地在北京市内。合法稳定就业年限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计算,具体年限从1998年7月1日起,以申请人在京正常累计缴纳最多的险种月数除以12计算,不包括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中的补缴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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