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6:42:07
1.绝对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无线电频谱资源、国防资产。2.一般情况下,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可以为集体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 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二百四十七条 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第二百四十八条 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所有权。第二百四十九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二百六十条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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