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6:26:18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一个独立的反请求,目的是为了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反驳,是指被告例举事实和理由来否定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以拒绝接受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反驳和反诉之间的区别具体如下:一、当事人的地位不同。反诉当事人的地位具有双重性,即一旦本诉的被告提出反诉,本诉当事人的地位就发生变化。本诉的原告变成了反诉的被告,而本诉的被告变成了反诉的原告。而反驳则不会使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发生变化。无论被告反驳原告的主张,还是原告反驳被告的主张,均不使原告与被告的诉讼地位发生变化。二、反诉与反驳提出的要求不同。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在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之外,另外又提出了一个新的诉讼请求,形成了一个新的诉。三、适用的前提条件不同。四、法律后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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