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6:21:07
一、提供的证明按照《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执行。第十八条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下列基本资料原件。1、我的身份证。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明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明和经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以上两种婚姻状况和未婚提取人应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结单。3、建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的任何一张有效借记卡。4、员工在长沙行政区域外购买、建造、装修、大修房屋或者偿还房屋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含房屋登记信息)。二、提前具体步骤。1、验收期限:1个工作日。审批标准:审核申请人材料是否合格。2、审核时限:1个工作日。审批标准:是否符合政策标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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