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4:47:04
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第33条讲到关于量刑建议的提出,对于认罪认罚的案件,人民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提出量刑建议,而且在提出量刑建议前,应当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意见,尽量协商一致。也就是说,量刑建议的结果一般应当是由检察官、嫌疑人和律师三方协商的结果,因此,认罪认罚的案件律师应切实发挥量刑建议当中的协商作用,及时提出嫌疑人罪轻的律师意见,确保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