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5:04:09
《民事诉讼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增小额诉讼制度实行一审终审;首次对行为保全问题作出规定。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要先调解;进一步完善开庭前的准备程序。公众可查阅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赋予当事人启动鉴定程序权利。当事双方可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增加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方式。将民事执行活动纳入法律监督;部分案件可申请原审再审。申请再审的时限缩短至六个月;证人费用由败诉方当事人负担。增加专家出庭参与诉讼的规定;明确二审程序开庭审理的条件。与仲裁法的有关规定相互衔接;增加对案外被侵害人救济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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