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7:22:39
1、用地者向所在镇街提出书面申请、国土员现场勘查,核实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区国土局审查、区政府审批。申报必备材料;1、镇(街)人民政府向区人民政府写请示2、用地单位向镇街写申请3、营业执照或预先核准通知书涉及成立企业的(涉及注册登记企业)4、设施农用地审核申请表。5、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土地使用者与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户签订,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签订合同的用地主体与镇办请示的主体、复垦保证书主体、营业执照的法人四者必须统一)6、农业设施用地协议(与土地所有者签订)。7、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农业设施用地会议纪要。(纪要应明确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应到社员代表多少、实到多少、各代表的意见、最后决定是否同意用地,决定同意前提标准为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签字同意)。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