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7:22:35
提供青年人才生活安居保障。建立青年人才就业生活补贴制度,对新引进(2018年4月28日以后引进)的毕业三年内(2015年4月28日以后毕业)在昌工作或毕业五年内(2013年4月28日以后毕业)在昌工业园区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且已在昌落户的,分别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给予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对新引进的毕业五年内在昌工业园区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且已在昌落户的,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分别按10万元、6万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2、购房补贴:毕业五年内在昌工业园区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分别按10万元、6万元标准给予购房补贴。(四)申报程序1、申报。全年受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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