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7:19:38
原供销社的土地应该是划拨用地,使用权为供销社,国营企业宣布破产后,该土地可以进行划拨补办出让或是国家做价如股。划拨补办出让后该土地使用权变为个人或个人企业的使用权。国家作价入股该土地使用权为个人或企业和国家共同所有,土地性质依然为国有,只是使用权人发生了变化。现在这种情况很多见,国家鼓励民营企业成长,就会将原来不景气的国营企业进行改制,而原国营企业用地基本是划拨模式,所以当产权交由个人时就需要进行补办出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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