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6:48:27
(1)物为动产或不动产的识别。对动产和不动产作出正确的识剐,在国际私法上有着重要的法律意义。在物权法律关系中,如暴不依物之所在地法的观点进行识刺,从而导致适用非物之所在地的法律,其判决是很难得到物之所在地法院的承认与执行的。(2)物权的客体范围。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各国从自身的主权或经济利益出发,往往对外国人在本国境内取得的所有权的客体的范围予以法律上的限制。在一国境内,诸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厂房等等,哪些财产可以成为外国自然人、法人或外国国家所有权的客体,这当然只能由物之所在地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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