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7 06:49:42
混杂辨认规则;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7人);犯罪嫌疑人照片(10张);物品(5件)。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检察院:犯罪嫌疑人、被害人(5到10人);照片(5到10张);物品(5件),照片(5张)。【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五十九条 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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