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8 04:01:25
每月的25日。根据查询吉林省人社厅官息,吉林省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按照《吉林省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要纳入省级统一集中管理,全额缴拨,统收统支,实行收支两条线”,为了适应基金省级集中统一管理服务的需要、优化规范基金使用管理流程、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管理服务,经与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决定自2020年11月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日统一调整为每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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