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17 05:45:52
1、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本单位党支部的党员担任。2、入党介绍人,必须是政治上坚定、责任心强、对申请入党人比较了解的正式党员,而且必须是两名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被定为不合格受到限期改正处理的党员,不能担任入党介绍人。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五条,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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