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17 00:33:46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明确: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这里的逐月发放生活补助的时间点,在各地的相关政策中做了具体规定:转业士官从部队停止供应的下个月(8月)至安置地当年安置文件下发的第2个月止。也就是说7月份部队给你停供,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就从8月份开始逐月发放。如果你的安置介绍信是从8月份开出的,那么你的生活补助就从9月份终止发放,至于你从8月18日开始上班后的工资问题,这个就需要按照安置单位的人员薪资规定而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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