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28 20:10:54
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5条规定,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接受他人虚开的4种行为,其客观表现是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发生。具体来说,有以下行为的,都属于“虚开专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专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专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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