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17 09:37:06
中国人民的住房补贴是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的经济补偿。既然住房补贴属于个人账户,应视为与工资等收入同性质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这部分住房补贴理应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到的“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人员个人所有”,不能因此断定住房补贴为个人财产,而否定其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此规定旨在确保军人的住房权益,但具体的财产处理方式应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或遵循国家法律进行规范,而非负责。正确理解是住房补贴虽属于军人个人,但基于其性质和用途,其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属性应为共同所有。双方应根据自身情况作出合理安排,确保法律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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