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3 06:45:58
1、涉及到房屋楼顶的所有权问题,根据国《物权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楼顶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对该部分共同享有权利。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但是应当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向该建筑物的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支付使用费。”据该规定,电信经营者是可以在小区楼顶建设通讯设施,但需要向业主履行通知义务和支付使用费。朱律师告诉记者,“法律法规之所以有这样规定,立法时主要要考虑到国家建设的顺利推进,要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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