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3 06:54:19
非法人组织出现时间是古罗马的早期。在古罗马的早期,团体这种组织形式已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据有一席之地,同业行会、俱乐部及宗教的、军人的、互助的团体颇类似于非法人组织,但它却无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最早对非法人组织作出没有权利能力,即没有独立人格法律地位的立法例是1896年颁布的《德国民法典》,该法典第54条规定:“1、对无权利能力的社团适用关于合伙的规定。2、以这种社团的名义对第三人所为的法律行为由行为人个人负责,如行为人有数人时,全体行为人视为连带债务人”。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