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1 00:40:13
1、在校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或累计病假4个月以上。无法到校学习需要留级的,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原始资料或病历复印件,提出书面休学申请,由班主任认证,学年主任签署意见,学生处主任审核,校长签字同意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并带学籍簿到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休学。2、在校学生中途学生因出国探亲暂时中断学习。学校应认真审查学生出国签证等材料,及时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留级手续。3、患有传染病或患有区级以上医疗单位认为不宜在学校正常学习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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