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6 04:26:39
结论:在会计实务中,月末暂估入账是确保及时性原则和资产、负债、成本准确性的重要手段,尤其在发票未及时到达的情况下。虽然不暂估似乎可行,但这可能违反会计准则,影响财务报表的精确反映。尽管企业间暂估入账的具体操作方法各异,但核心在于处理存货入库但发票未到的"货到票未到"情况。暂估入账的操作涉及借记原材料,贷记应付账款,并在暂估金额上体现不含税价格。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估,不涉及进项税额抵扣。暂估入库通常在次月月初进行红字冲回,但实际操作中,为避免工作量增加,通常在收到发票时进行双重处理:首先红字冲回暂估,然后做入库处理,同时记录进项税额。因此,暂估入账并非随意选择,而是会计准则下的必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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