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18:42:20
拓展资料;1.辞职是指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其选举职务辞职到国家权力机关的行为。第二十七条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成员、领导、人民院长、人民检察长可以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人民检察长的辞职,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长批准。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副、乡的首长、副首长、副首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决定是否接受。辞职是劳动者提出终止劳动合同或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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