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18:42:29
拓展资料;1.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7条:失业人员所属单位和按照《条例》支付1年以上5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保险金的最高期限为12个月;累计支付时间超过5年但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保险金的最高期限为18个月。如果累计支付时间超过10年,领取失业保险保险金的最高期限为24个月。再就业后,如再次失业,应重新计算付款时间。领取失业保险福利的期限可以与领取失业保险福利的期限一起计算,而以前的失业保险福利应得到但未收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事业单位参与失业保险问题的通知》,要求事业单位在失业保险所在地登记社会保险,按时申报,全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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