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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18:41: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与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二十四个月。再就业后,如果再次失业,将重新计算缴费时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中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一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拓展资料。1、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失业人员的临时性补偿。失业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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