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18:03:22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市相关规章草案。(二)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落实上级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三)贯彻执行上级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执行上级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四)贯彻执行上级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五)贯彻执行上级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负责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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