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18:05:58
拓展资料。一、冻结存款、汇款;(一):范围;1、冻结存款、汇款的数额应当与违法行为涉及的金额相当。2、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二)程序;1、一般规定;(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2)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4)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5)制作现场笔录。2、交付冻结决定书;(1)依照法律规定冻结存款、汇款的,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日内向当事人交付冻结决定书。(事后交付)。(2)冻结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A)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B)冻结的理由、依据和期限。(C)冻结的账号和数额。(D)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E)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三)冻结期限(30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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