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19:36:56
拓展资料;北京市政府公布并实施了新修改后的《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对鼓励长期租赁关系、规范群租行为及管理、授权临时干预租房市场等作出规定。根据《城市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权证的。(二)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裁定、决定以其他形式查封或者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未经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屋。(四)所有权有争议的。(五)违章建筑。(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被抵押的,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八)不符合公安、环境保护、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九)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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