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19:08:13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下列资金可以划转至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工资和奖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演出费及其他劳务收入。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个人债权或者财产权转让所得。个人贷款转存。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继承和赠与。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退税。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其他合法资金。拓展资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的金额超过50000元的,单位应向存款银行提供纳税证明(即与原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对应的相关证明)。2、从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属于应税金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缴纳时向其开户行提供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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