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18:31:57
住院待遇标准;1.住院医疗费用中,个人应负担费用。①自费费用。②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保服务设施三个目录范围内,规定由参保人先自付部分比例以及超限额标准的费用。③超出住院检验检查费限额部分的费用。④起付标准及以下费用。⑤共付段自付费用。⑥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2.大中专参保学生每次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共付段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3.住院床位费每床日结算标准。4.住院检验检查费限额。拓展资料。1.住院治疗连续时间每超过90天的,须再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费用。在专科医院连续住院治疗结核病的,每超过180天的,须再支付一次起付标准费用。因精神病在广州市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或指定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病专区住院治疗的,无需支付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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