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10-05 18:29:04
1、《广告法》及监管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最高级、国家级、最佳、顶级、极品、第一品牌。2、含有绝对化词义且无法通过客观证据证明,建议不要使用的:绝无仅有、顶尖、万能、第一、销量+冠军、抄底、全国首家、极端、首选、空前绝后、绝对、世界领先、唯一、巅峰、顶峰、与“级/极“有关,国家级(相关单位颁发的除外)、国家级产品、全球级、宇宙级、世界级、顶级(顶尖/尖端)、顶级工艺、顶级享受、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拓展资料。总则。1、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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